一、主要依据
1.《信访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中山市信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网站互动(http://xfj.zs.gov.cn/)、电话监督(0760-88312946)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单位职能
中山市信访局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各处室职责等
各科室
2
领导之窗
领导简介、工作分工等
办公室
3
组织机构
中山市信访局各科室职责范围
4
政策文件
发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
5
政务动态
中山市信访局重要会议、工作的最新动态及图片新闻
6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有关工作部署等
7
人事信息
中山市信访局人员任职、晋升职级等
8
财政信息
中山市信访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