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2020年1月14日发布的《中山市信访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不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于2020年4月9日至4月19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报名操作,在报名平台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原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附件(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二、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复审方式。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4月22日,由招聘单位通过网上审核形式开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请于2020年4月21日24时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将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带齐所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通过现场复审的,发放准考证。未按时领参加现场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不发放准考证。
三、其他要求
现场复审(发放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届时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信访局网站上发布。
四、其他事宜不变,仍按原公告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康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12946)
中山市信访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