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中山市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中山市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立足信访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平台建设,着力强化监督保障,及时、准确公布了各项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183条,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1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2条,解读及回应信息共计14条,重点领域信息共计11条,其他类信息1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邮寄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3件,已全部按期限答复办结,办结率100%。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情况。中山市信访局网站信息发布:新闻145篇,通知公告8篇,其他类30余篇。按市府办、市委网信办要求,定期开展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中山市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等问题。
2023年,中山市信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一是用好中山市信访网平台,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丰富解读的形式,扩宽政务公开的展现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局属事业单位对办事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